23 July 2006

回教黨抗議憲法座談會

300回青團員示威警方要求講座提早結束
第11條款聯盟日前(22日)在新山一家酒店舉行第4場關於宗教問題的講座會,由於300名回青團成員在底樓示威,在警方的要求下,原訂於下午1時結束的講座會提早於11時30分結束。
座谈会雖然縮短了時間,4位主講人仍然全部完成發言,並且有半小時的問答時間。

這奔是一場公開的講座會,誰都可以前往參加. 新山這場講座由律師公會代表蘭達迪甘達斯主持,主講人包括婦女行動協會的陳麗燕、婦女援助組織的米拉沙曼尼、瑪拉工藝大學法律顧問賽沙林法露其教授和大馬人權協會主席瑪立克英迪亞沙瓦斯。

审美是聯邦憲法第11條款?
聯邦憲法第11條款,原文和中譯中對照.
Federal Constitution
11.Freedom of religion
(1) Every person has right to profess and practise his religion and, subject to Clause(4), to propagate it.
(2) )No person shall be compelled to pay any tax the proceeds of which are specially allocated in whole or in part for the purposes of a religion other than his own.
(3) Every religious group has the right─
(a) to manage its own religious affairs;
(b) to establish and maintain institutions charitable purposes;and
(c) to acquire and own property and hold and administer it in accordance with law.
(4) State law and in respect of the Federal Territories of Kuala Lumpur and Labuan, federal law may control or restrict the propagation of any religious doctrine or belief among persons professing the religion Islam.
(5)This Article does not authorise any contrary to any general law relating to public health or morality.
(中譯文)
聯法憲法第十一條款
1. 任何人都有信仰及奉行各自的宗教的權利,除了(4)條文外,擁有宣教權利。
2. 不能強迫任何人為全部或部份宗教而籌款的款項繳稅,除了籌給他本身所信仰的宗教。
3. 每個宗教團體有權:
(a) 管理自己的宗教事務。
(b) 以宗教或慈善為目的,設立及維持宗教機構。
(c) 根據法律獲取及擁有產權,及其管理權。
4. 在州法律、吉隆坡及納閩聯邦直轄區法律中,聯邦憲法可管制任何宗教信仰者向回教徒宣揚其宗教及教義。
5. 此條款不允許任何有違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及道德等法律有關的行為。

身为时代青年,地球村逐渐形成,在我国各族人民一起迈向二零二零年宏愿时,我们应该以更宏观看待宗教,种族课题.

我国是由多元种族组成,虽然我们将在一个月後欢庆五十周年独立日,但是,种族和谐还是我国政府的首要任务.在太平盛世当兒,大家和平共处,其乐融融. 美中不足的是,一些不负责任和不得人心的政治工作者,常常为了想延续自己的政治生涯,往往会不择手段的以种族歧视,宗教信仰来刺激某一个族群,让原本不堪一袭的种族关系缺堤,种族关系也犹如洪水猛兽般,泛滥成灾,不可收拾.

一个纯粹向各族人民解说宗教自由是属宪法保障的座谈会原本只是希望能通过座谈会让人民了解本身的权利,并无挑拨离间或挑战任何宗教信仰. 可是座谈会却屡次遭到无聊人士破坏阻挠,到底滋事者居心何在?

在全球化的今天, 科技日新月异,我们须不停学习,充实自己, 封闭,井底之蛙只让我们停歇不前,与其让种族关系如“稻谷堆里的火苗” (在不觉中燃烧),且常被政客利用,不如撣开了,一劳永逸的 解决问题不是更好吗?

18 July 2006

11条款联盟新山办讲座

柔州巫青团以及回教党反对第11条款联盟(Article 11 Coalition)在本月22日于新山一酒店主办的座谈会, 并要求州回教事务局和警方阻止座谈会的举行是非常不明智的决定.

第11条款联盟计划本月22日, 在新山舒适酒店(Hotel Selesa)举办题为《联邦宪法维护全民权益》(Federal Constitution:Protection For All)的座谈会。有关的座谈会长达2个钟头, 从上午9时至下午1 时.

第11条款联盟是由13个公民社会团体组成,成员包括律师公会、全国人权协会(HAKAM)、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马来西亚四大宗教咨询理事会(由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回教姐妹组织(Sisters-In-Islam)、国民醒觉运动(Aliran)等. 它绝对不是单一的非回教徒联盟。

有关座谈会的新山主办单位指出,5名对联邦宪法有深入研究的学者与律师将会在这场讲座上分享他们对宪法与宗教自由的看法。据悉,著名的宪法学者赛益法鲁齐(Shad Salem Faruqi)和人权律师玛理英迪兹(Malik Imtiaz Sarwar)将会担任主讲人。

担忧讲座触及回教信仰议题是多余
反对者以担心有关的座谈会将触及, 近来成为敏感头条的回教信仰议题, 如登山英雄慕迪争尸案、丽纳祖要求法庭允许脱离回教等案件是多余且杞人忧天的.今天这个知识开放型的社会,与其鸵鸟式的回避现实问题,不如坦诚以对,一劳永逸的解开那个结,不是更好吗?


警方应避免槟城经验重演
有关座谈会是一个室内活动, 而且出席者还需要预先向主办单位报名, 属于邀请性质, 因此无须准证就可举办.


我们希望持反对立场者, 应通过理性讨论的方式来讨论目前的宪法权益议题, 才能够避免产生任何的混乱. 警方也应该避免11条款联盟,在槟城办座谈会受阻的经验重演.

“警方应该保护而并非阻止有关全民权益座谈会的进行.罢警方的职责是确保当日的座谈会能够顺利进行, 参与者能够安心参与, 而不是做出相反的举动.”

5月14日在槟城举办的《联邦宪法维护全民权益》的座谈会, 因为遭到约200名示威者的干扰而导致流会. 但是, 这却引起了一些质疑, 为何警方不解散非法示威者, 反而要求座谈会负责人中止会议.

这场座谈会主办的目的, 是在宪法条文与回教化趋势产生冲突的情况下, 唤醒大马国民重索本身的宪法权利, 尤其是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17 July 2006

马青柔佛州代表大会

出席马青柔佛州代表大会感
1. 仪仗队队员不是人?
检阅先锋队的仪式经成为马青活动不可少的一环,每逢有重要节庆,如党庆,开幕典礼等,母体往往会安排总会长或开幕人主持检阅仪式.

在这次的代表大会,开幕仪式定在下午两点.大家知道开幕人拿督蔡细历医生是相当守时,可惜的是,也许大队长太紧张了吧(第一次,总是紧张的),十二点就开始召集队员列队,可怜的先锋队队员在烈日当空,汗流浃背,饥饿口渴的被折腾了近两小时,怨言四起,大队长,你于心何忍呢?

备注:大队长应该对流程,天气,环境等有一定的敏感度,千万别杀鸡取卵,以后再也没有队员敢列队,那时只好以外劳来充场面了..

2. 领袖不能坚持到底?
当州分团代表还在滔滔不绝的辩论大会议案时,许多台上的”领袖”以”不告而别,是疲劳,不耐烦,不关心国家大事,不屑一顾,不…….只有”领袖”本身才知道.

备注:领袖应以身作则,别讲一套做一套,免得选举时,代表们也有样学样,那就后悔莫及了..

13 July 2006

马青地不老区团支持严惩掠奪匪法案

《2004年刑事法典及刑事程序法典(修订)法案》日前(12/7/06)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辩论,其中有关法案第390(e) 条款将把掠夺案罪犯列为抢劫案处理.刑罚也從原本最高7年的監禁,增加至14年監禁.

自2004年6月12日, 钟委珍命案在柔佛州新山百合花园发生后,大家闻掠夺而色变,大部分掠夺案发生在市中心一带.新山区邻近居民生活颇受掠夺案困扰.掠奪匪干案手法日渐残忍,从开始的掠奪钱财到今日谋财害命,从当初夜深人静才敢下手到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胆大包天的惟所欲为,人民也必须改变生活习惯,避免成为掠夺案的牺牲者.新山掠夺案的增加,使每人走在街道都会面对掠夺受伤及喪命的危险,新山人甚至被称是“牛仔城”;州政府虽不表赞同,却无法否认新山是全国罪案率最高的城市.

马青地不老区团在最近的区团代表大会通过议案,呼吁政府严厉惩罚掠夺罪犯,区团认为掠夺案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也对掠夺案的受害者及家属的遭遇深感同情. 有鉴于此,区团相信提高掠夺罪犯的刑罰将有效制止掠夺案的发生.

马青地不老区团全力支持严惩掠夺匪法案,并希望有关法案能在国会顺利通过,及早在宪法上公布,严厉惩罚在我国横行的掠夺匪.区团秘书杨建兴表示法案的修正显示政府与人民一体同心,对日益猖狂的掠夺匪已达忍无可忍的程度,提高刑罚不失为其中一个有效打击掠夺匪的活动,减少掠夺事件的发生的管道.他说警方向来以刑事法典第379条款把掠夺匪控上法庭,掠夺罪犯往往被法官以偷窃罪名而判以较轻刑罚,这对匪徒起不了阻赫作用,有些匪徒在保释候审时继续干案,甚至比之前更强悍,更残忍,也有一些掠夺惯犯在服刑期满出狱後,重操旧业,继续进行掠夺的非法活动.

《2004年刑事法典及刑事程序法典(修订)法案》修正将把所有掠夺案列入第390(e) 条款,以抢劫罪行处理,刑罚将提高至14年監禁,鞭刑或两者兼施.他希望法案的修改能减少掠夺案的发生, 让大家能安全出门,及安全的回家; 也避免国内尤其是新山的旅游业和商业活动继续受到打击, 恢复本地良好形象.

12 July 2006

只是一线之差的英雄

举世瞩目,风靡全球的世界杯终於在意大利和法国踢点球决胜负後结束. 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旋风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让大家尝尽酸甜苦辣,日夜颠倒的生活.

意大利球队以一贯的防守式打法,从初赛稳打稳扎的打入大决赛,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打败热门队伍法国夺冠.在这场决赛里,令人难忘的不只是以点球决胜负的成绩,其中法国名将基丹以铁头顶肺而领红卡的那一幕,应该也是让全球球迷难以置信的一刻.

在世界杯还未开踢已被球评冠冕球星的名将如法国名将基丹,亨利,英国的鲁尼,贝可汉坶,巴西外星人罗那多,罗那尼多等,都让拭目以待的球迷大失所望,除了一两个稍微可接受外,其余的表现一无是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英国的鲁尼和法国基丹更是以被驱逐出场而离开这届的世界杯赛.

所谓天才和白痴只差一线.英雄和狗熊何尝又不是呢?

基丹是一九九八年法国夺标功臣,本已在较早前宣布高挂球鞋,洗脚不踢,奈何去年却不甘寂寞,重返绿茵草地,再次驰骋球坛. 球迷对他抱着某种程度的期望, 而他也乐于以救世主的高姿态出现. 基丹在初赛圈的表现只是一般,还好在十六强和八强赛时渐入佳境,当全球的球迷正打算为他在大决赛後,以英雄人物大事庆祝荣休时,他出奇不意的一记铁头工把过去辛苦建立的一切都付诸东流, 英雄? 狗熊? 有待世人去评定了.

我们除了关心球赛成绩,也应该从这次的世界杯赛记取一些引以为戒的教训.一个人能达到一个某种程度的成就和被社会肯定和接受,除了本身的努力,个人操行也是一般人用来衡量及是否能被肯定的准绳. 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如何能干,如果没有好操守,将不会被社会所接受. 反之,良好的行为将使一名公众人物大受欢迎.

谈到这里,我们不免联想到政坛人物如前美国总统克林顿, 日本首相中曽根康弘,台湾总统陈水扁, 我国领袖人物如前任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安华,柔佛州议员刘德贤等,他们是………….

06 July 2006

坚持到底

世界杯半决赛-德国与意大利

一般足球迷都知道, 德国和意大利是以防守型足球而闻名.在这一届的世界杯赛,他们也以这方式打入了半决赛.犹如意料中, 这两支球队一开赛便小心翼翼,稳扎稳打的行军,结果在正赛後仍无建树,在进入加时赛亦是如此.当亿万观众都以为球赛会以踢罚球决胜负时,德国队也以为完场哨子即将吹起而松懈时,柏林围墙被意大利攻陷了

在今天这资讯发达的社会,科技一日千里,当我们还未来得及掌握和操作现有的用品,已有推陈出新的产品出现.人们难免为了不想被抛在后头,囫囵吞枣,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人的耐心因此相应的被磨灭,日子久了,不止耐心没有了,急功近利,好高务远,一步登天的奢望逐步形成,变换成我们的陋习.

我们办活动时,筹备得轰轰烈烈,隆重推出,召开记者招待会,拉布告,放彩旗,请名人开幕,剪彩. 节目不知所谓,内涵没有,虚张声势,没有转达任何讯息,旨在造势铺张浪费,展现势力,散场后留下满地垃圾,没有人收拾.虎头蛇尾.数十年如一日,恶习难改.

坚持不懈到最后一分钟,是成功的不二法门.

04 July 2006

报章错误报导

同志在星期日(25/6/06)传来一篇手机短讯, 内容简单描述星洲日报大柔佛的一段新闻报道,把马华地不老区会的代表大会开幕典礼误植为马华巴西古当区会的仪式活动, 同志为这错误深感不安,并认为区会应该多作宣传, 让外人了解地不老区会.

报社朋友的行程紧密,每天都须南征北伐的为捕捉新闻而忙, 无冕皇帝的雅号固然让他们有某种程度的待遇,但是他们早出晚归,日以继夜,吃尽苦头,为了让群众获得第一手资料,有时连假日,自己私人时间也赔上,眼泪往肚里吞,其中滋味, 又有几人明了?

尽信书不如无书,阅读报纸又何尝不是这样, 我们尊重报纸为大家的生活粮食,人民喉舌,但是报馆朋友也是人,谁能无错?大家互相支持,包容,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只要没有影响大方向,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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